(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要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对报名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内容:
1、医疗岗位:解剖、生理、诊断三个科目,满分100分。
2、护理岗位:基础护理学,满分100分。
笔试日期为2012年10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四)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的同一岗位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五)面试。
面试内容为本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七)组织考核和体检。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工作由卫生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由于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需递补的,经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