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医院其它待遇:
1. 年度科研奖励,包括国家、省、市、公司等各级科技成果奖、进步奖,专利、论文等奖励,按《攀钢职工总医院科技工作管理细则》规定执行。
2. 引进高层次人才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及其它福利与医院职工同等享受。
3. 首次开展科研研究或新技术,优先考虑科研启动资金5万元及给予人员支持。
4. 安家补助费:
(1) 对引进的第一类人才与医院签订五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享受安家补助20万元。
(2) 对引进的第二类人才与医院签订五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可享受安家补助10万元。
(3) 安家补助费五年平均按月支付。
(4) 享受安家补助费后,至少在攀钢总医院工作八年以上,若提前离开医院者,则以应享受安家补助费总额与应工作年份的月均金额,按未工作月份数总金额全额返还医院。工作期间休病假、事假、旷工等,累计天数达一个月或以上的,按正工天数计算月份数,视为未工作月份。
三)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攀枝花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稳定培养暂行办法》(攀人才[2010]3号)文件精神申报《攀枝花市高层次人才》,若通过市政府审核,则享受政府所提供的各项相关待遇。
人才类别 | 配偶就业 | 子女入学 | 安家补助费 | 住房补帖 | 工作津贴 |
第一类 | 推荐 | 中小学可择校 | 20/30元万 | 1500元/月 | 1000/1500元/月 |
第二类 | 推荐 | 中小学可择校 | 5万元 | 800元/月 |
若没能通过政府审核,则按本办法第五条相关规定执行,享受政府待遇与医院相应待遇不重复,就高不就低。
第六条 年度考核管理:
1. 医院、及科室考核业务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2. 每年在省级及以上医学杂志发表医学论文不少于1篇。
3. 每两年必须有1项科研课题鉴定,或每年开展新技术不少于1项。
4. 完成医院安排的临床及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