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1、报考者和用人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审核操作,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考核
考核包括面试考核、政审考核,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市考核招聘主管机关、市纪委监察部门指导和监督。
(一) 报考比例
根据《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自委办[2007]46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每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其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达到最低合格线60分的择优聘用,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二)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 2012年10月15日—18日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具体时间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采取问答方式,面试时间15分钟。
4、面试内容及命题:面试总成绩分为100分,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占60%,招考岗位相关知识占40%。
5、面试评委组成:面试评委由用人单位领导及专家等7—9人组成。
6、面试成绩计算
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评分按简单算术平均的方法确定,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三)政审考核
各 用人单位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政审考核人选,主要对考生进行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核。在职人 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 考核依据。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进入体检,市考核招聘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六、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名单由市考核招聘主管机关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体检由市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安排。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指定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七、公示
各用人单位确定拟补充人员后,报市考核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补充单位、岗位及岗位代码、姓名、面试考号、面试总成绩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7天,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补充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 考核招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 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市考核招聘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附件:
1、自贡市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
2、自贡市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报名表
3、自贡市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一览表
附件下载:自贡市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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