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1日—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大英县人才交流中心(地址:大英县花园大道88号)。
(三)报名手续
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历和专业证明,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
照片3张报名。在“遂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本公告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和填写《大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详见附件2。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表所注说明内容并按此要求填写)后将照片粘贴在贴照片规定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并凭缴费收据到信息录入处提交报名资格审查表,确认报名。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医学,全在线.提供,并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填写资格审查表字迹应工整清晰。岗位代码和报考单位处有明显改动痕迹的,一律按作废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3.每名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报考单位的一个岗位。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2年10月26日正常上班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原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缴费收据和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领取。逾期不领取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六)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 面试考务费按每人80元的标准收取,由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另行缴纳。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考生报名时,到报名资格复审处办理减免手续。
附件:
1、2012年下半年大英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2、2012年下半年大英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
3、大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附件下载:大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