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公示和聘用
考核结束后,对拟聘对象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 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须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人员,而未取得的,延长试用期医学,全在线.提供,三年内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予以清退;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予以清退。聘用人员在本县最低 服务期为5年(试用期包含在内)。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凡在工作中违法违纪者,按党纪政纪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凡因违纪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考生,三年内不得参加秭归县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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