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核
根据岗位的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核对象。由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卫生局统一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确定拟聘人员
县(市、区)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面试、考核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考试考核情况报设区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工作范围和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广西卫生信息网及市、县相关网站和媒体同时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市、区)卫生局会同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
十一、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见计划表。
考试时间安排以此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