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范围:医 师类岗位(含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耳鼻喉科、麻醉科、病理科、预防医学)考医学基础理论;护理岗位考基础护理;影像类岗位(含放射、B超、心电 图)考影像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医学检验、药学、中药学(或中药资源与开发)、公共事业管理、康复、中医(含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营养师、会计、计算机 岗位(含电子应用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均考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5、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和韶关市卫生局网站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韶关市卫生局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㈡面试:占总成绩6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人数少于5人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并计算为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若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答辩测试后确定次序。在总成绩合格的人选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和韶关市卫生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 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卫生局监察室、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监察室0751-8626661、人事科8176993、8764102。公示结果无异 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㈠应届毕业生指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0年、2011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其他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㈡试用期(见习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1. 韶关市卫生局直属卫生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