㈢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 〔2010〕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关于印发<韶关市卫生局直属卫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韶卫办〔2011〕26号),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㈣新入职的聘用人员到招聘单位后一律根据招聘单位岗位设置所规定的要求,按照招聘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岗位级别。
本公告由韶关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卫生局人事科0751—8764102、8176993。
附件:1. 韶关市卫生局直属卫生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韶关市卫生局
201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