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其中妇幼保健所8人拟从事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精神病防治医院2人拟从事精神科护理工作。用工形式为租赁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
专 业 |
学 历 |
数 量 |
条 件 |
如皋市妇幼保健所 |
外科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2 |
|
内科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2 |
男、女性各1名, (执业注册为内科专业),40周岁以下 | |
妇产科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1 |
女性, (执业注册为妇产科专业)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40周岁以下 | |
检验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2 |
检验技士以上职称, 40周岁以下 | |
放射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1 |
(执业注册为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专业),40周岁以下 | |
如皋市精神病防治医院 |
护理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2 |
持有护士执业证,年龄30周岁以下; |
注:目前所从事专业工作须与执业注册专业一致。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1—12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
婚检岗位在如皋市妇幼保健所办公室报名,护理岗位在如皋市精神病防治医院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关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考务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