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岗代课人员还需持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代课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学校任教证明、县级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
5.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纳报名费10元及《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
6.对毕业证书未能确认真伪的需进行学历认证,费用自理;
7.享受免报名考试费待遇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以上材料由招聘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
(五)开考条件
1.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3。紧缺、特殊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报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经批准后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确实不能开考的,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报考者,以便报考者及时调整报考岗位。
2.代课教师根据有关规定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六)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2年11月12日至14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内容和方式:
(1)《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范围包括事业单位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经济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人文常识、公文知识、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时事热点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100分。
(2)《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范围包括常识判断、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100分。
(3)考试采用闭卷方式。
2.考试时间:2012年11月17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 《综合能力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