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和签订合同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在相关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无疑义者,由区人社局发给《考试合格通知书》,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 理聘用手续。所有被聘用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为正式工作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 用合同(含试用期),被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由区人才服务局负责人事代理,代理费自理。
六、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招聘考试及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451)88985908
卫生局咨询电话(宏北街1号):(0451)57677601
咨询时间:8:30-11:00 13:30-16:00
附件:
1、哈尔滨市道外区招聘卫生系统人员计划表
附件下载:哈尔滨市道外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人员报名表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