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2年11月23日未能提交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考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及贵州省血液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考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及录用手续。
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考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