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场地设置
面试场地分为:考生候考室、准备室、面试室、候分室。考生抽签后在指定的候考室内候考,面试后在候分室等待公布分数。
(三)面试时间:2012年12月7日-12月8日。
(四)有关事项
1、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必须在面试开始3天前,向富源县人才市场提交《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申请表》,报县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人员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 格。
(五) 由于报考人员放弃面试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专业素质分高者优先,若 在相同且资格复审合格,则一并进入面试。若考生在面试抽签决定顺序号时,仍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正常进 行。递补人员通过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示。
(六)综合成绩的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尾数四舍五入。
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十一、考核和体检
(一) 考核。拟录(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分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又相同则以专业素质成绩高者优先,若再相同则 重新组织面试。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进行考核。
(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富源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三)因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聘)用资格。因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通过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