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考乡镇卫生院的,需目前已在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连续聘用3年以上,取得执业医(药)师(不含助理)资格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已被招聘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未满的。
三、招聘方式
采用综合面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综合面试采取量化计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进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4日上午9:00—12:00至2012年11月21日下午13:00—17:00止(星期六、星期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平武县卫生局,咨询电话:0816—8823647。
3.填报信息: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平武县2012年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在本公告附件下载,电脑填写、“照片”栏粘贴本人电子照片,然后打印。不接受手工填写)。并按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人。
附件
1、平武县2012年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