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地点:曲靖市卫生局办公楼六楼会议室(曲靖市交通路64号)。
3.资格复审程序: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携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2张半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并作承诺签名。复审合格的,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招聘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印章。
4.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若自行放弃资格复审,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前,向市卫生局提交《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
5.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拟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告,请进入面试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能及时进行联络,若无法联系不能按时进行面试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四)综合面试
1.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综合面试考核。市卫生局制定《面试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曲靖市卫生局的统一组织下严格按《面试方案》要求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初定于2012年12月6日至2012年12月14日之间,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按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进入面试人员只有1人的岗位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方能进行等额面试,且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聘用。
4.面试采取现场录像,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
5.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必须在面试开始一周前,向市卫生局提交《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申请表》。
6.未提交放弃面试申请表、在面试抽签时还未到达面试现场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本岗位面试正常进行。
(五)体检
综合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2人及以上面试成绩相同,不能确定拟体检人选时,则由招聘单位组织分数相同的人员中进行第二轮面试,面试成绩最好者作为拟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联发的《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聘用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到市卫生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附件:
1.曲靖市市直卫生系统201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研究生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