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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12年补充公开招聘卫生医疗人员简章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2/11/12 字体:


2、面试采取现场提问和实践操作方式。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昆明市妇幼保健院1号楼8楼小会议室(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43号)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生应持有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电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总成绩的计算、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报考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与考核的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与考核的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五)总成绩公示:按岗位分类排名同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及昆明市妇幼保健院(www.kmsfybj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妇幼保健院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及昆明市妇幼保健院(www.kmsfybj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招聘单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到医院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件:2012年昆明市卫生局直属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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