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3)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应聘人员进入体检与考核的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总成绩公示:按岗位分类排名同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及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网(www.km3h.comwww.km3h.net)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公示: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及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网(www.km3h.com;www.km3h.net)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招聘单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到医院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