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2年10月3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岗位规定的证书;
(三)考生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拟聘人员毕业后凭报到证到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报到,由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根据其报考单位,安排到坪山新区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七)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1.坪山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psxq.gov.cn
2.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3.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cmu.edu.cn/graduate
(八)联系电话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0755-8462742,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0755-84622957。
(九)本公告由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坪山新区卫生系统赴外面向2013年毕业定定点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及规培学员岗位表》
2、《深圳市坪山新区卫生系统赴外面向2013年毕业生定点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表》
3、《国家教育部最新本科专业目录(一)》(2012年)
4、《国家教育部最新本科专业目录(二)》(2012年)
5、《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