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海陵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和《海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区卫生系统的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全区参与招聘的医疗卫生单位共6家,计划招录38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海陵区2012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须满18周岁(1994年12月14日前出生)且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
4.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5.具有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的户籍应符合《岗位计划表》中的有关要求。其中,海陵区户籍即海陵区行政区划(不含近年来行政区域划出海陵区的地域,包括省农业开发区、不包括寺巷镇、明珠街道)范围内的户籍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海陵区生源即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入高校前且至今户籍所在地仍属海陵区管辖(含近年来行政区域新划入海陵区的,不含近年来行政区域划出海陵区的,包括省农业开发区、不包括寺巷镇、明珠街道)的地域范围内的考生。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和区卫生局统一组织,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简章
区人社局、区卫生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局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办理报名手续。同时缴纳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笔试费100元。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须同时提供代为报名人的居民身份证。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2012年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人才流动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报到证或推荐表)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延期至体检前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户籍或生源地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的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附件:
1、泰州市海陵区2012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