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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黔江区区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医科类高校招聘2013年应届毕业生简章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2/11/26 字体:


  八、信息发布
  
有关本次招聘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试用期内发现使用虚假信息报名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规定,招聘的工作人员须在黔江区服务满5年以上(用人单位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规定,但至少须在用人单位服务2年以上),未满服务期者,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十、其他有关事项
  
签定聘用合同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到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2013年应届毕业生,在2013年7月14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黔江区区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医科类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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