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考核
考核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执行。考核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6、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7、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受聘对象须在单位服务不低于5年。
五、工作要求
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招聘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严格按实施方案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纪违规事件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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