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流动编制人员按固定编制人员调入后,确认其在我院流动期间的任职资历,承认其工龄,有关待遇按国家和广东省的规定办理。
(6)经双向选择,未与我院继续签订合同的人员,合同到期后,可选择在国内外继续深造,或应聘到其他单位工作,医院为其提供工作表现证明。
3、关于来自广东省外流动编制人员补助部分交通费的说明
广东省外“211”、“985”重点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到本院应聘流动编制岗位,经面试考核通过,签订就业协议书,按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并按时来院报到,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毕业生从国内学校所在地到广州市的直线单程交通费,经审核及批准后,凭据报销。对于从国外知名大学来本院应聘流动编制岗位并获录用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含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按时来院报到,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参照广东省外“211”高校应届毕业生报销交通费的额度,给予差旅费补助。除此之外的其他费用请自行解决。
广东省内应聘者的食宿、差旅费均请自行解决。
(二)聘用合同人员招聘基本条件及相关事项
1、招聘聘用合同人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团结协作,相互尊重,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强,乐于奉献;
(2)能按照岗位职责完成任务,在三班倒岗位工作的需胜任夜班工作;
(3)关心和体贴服务对象,工作耐心、细心、热心,虚心听取意见;
(4)语言文明,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学校应为地区市一级以上学校,实习单位应为三级甲等医院;其中应聘合同医师岗位者,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应届生原则上要求有在三级甲等医院工作一年及以上的经验;
(6)应届生年龄一般在18~28岁,非应届生年龄一般在22~35岁,身心健康;
(7)试用期满后能胜任本职工作。
2、聘用合同人员性质及相关事项
(1)被选拔聘用的合同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3年(其中3个月左右为试用期);
(2)在合同期内,聘用合同人员自行委托政府授权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3)在合同期内,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户籍等均由人事代理的人才市场/服务中心管理。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凡应聘我院流动编制人员、聘用合同人员各类岗位者,请登录网上招聘系统(
http://59.41.223.250/Default.aspx)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第一批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5日。
温馨提示:
1、请应聘者在网上提供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并取消其应聘资格。
2、在应聘过程中,我院将通过网上招聘系统平台及手机短信方式与应聘人员保持联系,请应聘者及时登陆网上招聘系统查看和跟进招聘进程并保持个人手机通畅。
附件1: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13年各类流动编制人员招聘计划(第一批)
附件2: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13年聘用合同护士招聘计划(第一批)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