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体检、录取和聘用
1、考核。考核工作由广西江滨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具体承担,负责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技术水平、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确定最终人选。
2、体检。根据考核情况,按入围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医学全在,线
www.lindalemus.com,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申请一次复检。
3、录取。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医院院务会审批。
4、聘用。实行聘用制,与录取人员签订高校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
报名咨询电话:0771-2080006
监 督 电 话: 0771-2080019
附:
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公开招聘计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