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委办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及《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高新办[2011]66号)有关规定,苏州高新区所属医疗卫生系统定于2013年1月4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8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限报附表中明确针对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其中本科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区生源,且须具有学士学位。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的限制。
(三)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4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4日后出生)。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下的应聘人员,户籍须在苏州市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报名者的学历以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为准。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2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五)应聘护理(社区护士)岗位或医技岗位(放射、检验、超声、心电图、康复)且在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满3年的学历放宽至大专。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3年1月4日前,在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1年1月4日前,以此类推。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4日9:00--16:00
2、报名地点: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二楼招聘大厅
附件一、苏州高新区所属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