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核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另定。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则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的,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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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