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待遇
经批准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见习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转正定级,享受国家差额事业单位大学毕业生同等待遇,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其他事项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未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
五、招聘职位条件
详见《张家口市口腔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张家口市传染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咨询电话: 2060818 8046116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口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