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考核、体检
1.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如不达1:3的,报省公务员局批准后,可按实际人数开考。
2.采取笔试、技能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与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合格线为70分。根据笔试与技能考试成绩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 综合成绩按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比例折算以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不能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出现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技能考试及面试等事宜请密切关注我院网站,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不再另行通知个人,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
五、公示
拟聘人选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由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福建省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