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报考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报名。
具有工作单位的报名者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局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才予以报名,每一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岗位,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四)开考比例:
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名额与符合报名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乡镇卫生院应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
特殊紧缺专业岗位和全日制医学类专科及以上报考裴兴、三溪、大石、沙河、包家、白家、永安、普顺等边远乡镇卫生院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报考乡镇(中心)卫生院达不到报考比例时,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1月9日下午4:00-5:30到垫江县人力社保局教育培训科313房间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试岗考核、结构化面试。
(一)笔试
专技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职员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专技岗位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
职员岗位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
(二)试岗考核及结构化面试
1.试岗考核
县级医疗卫生单位试岗人选按按各岗位招聘范围条件对应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乡镇卫生院按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除经核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外,试岗比例达不到要求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到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试岗考核人员的最低分,方可进入试岗考核,否则,不能进入试岗考核。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试岗考核。试岗考核分值100分。
试岗考核由县卫生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整个试岗考核接受县人社局的指导和县纪委监察局监督。
试岗内容以所报考专业(岗位)知识技能为主,同时考察试岗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态度、劳动纪律、医德医风等情况。具体试岗考核办法由卫生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实施。
试岗办法及试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岗考核成绩当场公布。不参加试岗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试岗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结构化面试。试岗考核考官对考生试岗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试岗成绩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2.结构化面试
所有试岗人员在试岗考核完毕后统一进行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附件1:垫江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附件2:垫江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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