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面试主考官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四)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岗考核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2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总成绩相等时依次按学历、职称、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前有自动放弃者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局对思想政治情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有工作单位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除本简章已明确的可递补情节外,其余情节形成的缺额一律不递补。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社保网和县人力社保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信息发布
有关本次招聘公告、考试成绩、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招录考试栏(http://www.djxrlsbj.gov.cn/)查询。
十一、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卫生局通知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人事关系。
十二、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垫江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1:垫江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附件2:垫江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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