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区卫生医疗事业发展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卫技人员队伍,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江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人员编制人员11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范围和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止,除应届学生外其余报名人员目前必须为在职在岗人员。
5、目前在江东区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及各地急救中心工作的在编人员须经单位同意。
三、程序和方法
1、发布招考公告:在江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nbjdrs.gov.cn)、宁波市卫生局(www.nbws.gov.cn)、江东区卫生局(www.jdws.gov.cn)网站及报纸上发布招考公告。
2、报名:随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有户籍限制说明的人员提供)、近期一寸照2张、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聘用合同(有工作时间规定的人员提供并提交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荣誉证书、就业协议书、学校推荐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表一份到江东区卫生局报名现场(卫生局后二楼会议室)报名,时间:2013年1月14日—1月16日(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笔试考务费40元/门。B超、心电图、影像科的医学影像诊断及硕士研究生等紧缺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考指标的2倍酌情减少或取消录用指标,博士研究生及高级职称岗位的可不受报名人数的限制,其他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考指标的3倍,酌情减少或取消录用指标。
3、笔试:报名职位学历要求为大专、本科及以上的,需参加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对少量岗位(非卫技类别如:设备科、办公室、信息科等岗位)的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通用题目测试,成绩各按百分制计,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面试:面试占总成绩的50%,以笔试成绩为准按招考指标1:3比例(市第六院护理专业按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此次招聘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高级职称的岗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以面试形式进行,由区卫生局会同有关单位组成面试评审组,统一面试标准,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口头表达、应变、分析的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等。招聘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高级职称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同时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不足60分者不再进入下一个环节。
5、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区卫生局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序)。
6、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全部列入考察范围,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有关规定,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