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体检
体 检由湄潭县2013年公开考调县计妇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 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或有自愿放弃体检的, 按考试总成绩从专业技能测试人员(60分及以上者)中依次等额递补。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当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 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如本人提出申请,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湄潭县2013公开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报告,并将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对象。未能按时提供本人个人档案者,视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从专业技能测试人员(60分及以上者)中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湄潭县2013年公开考调县计妇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公示。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聘用规定和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程序和上述有关规定依次递补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聘用人员与县计妇中心签订8年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原则上不予调动、借调和辞职。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考调工作的领导,成立“湄潭县2013年公开考调县计妇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医学.全.在.线,提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湄潭县人力资源社保局,负责招考日常事务工作。
六、工作监督
考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实施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0852—4221073(湄潭县纪委、县监察局)、
七、本简章由湄潭县2013年公开考调县计妇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
1、湄潭县2013年公开考调县计妇中心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