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番禺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的通知》(番卫〔2011〕97号)精神的要求,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和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76号)的相关规定,制定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洛浦分院公开招考护理人员、医师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番禺区中心医院洛浦分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次工作进行全程的督导,具体成员:
组长:麦子杰
组员:温学文、宋明才、欧阳玉林、梁伟华、马海燕、陈晋宇、林凤英、杨玉、苏慧洁、谭洪辉、陈梅芬
下设公开招考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科
主任:梁伟华
秘书:黎志辉
二、招考范围、对象
(一)招考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二)招考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三)招考职数及岗位要求:见附件一。
三、应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能报名。
(二)应考人员的具体资格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医师岗位须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主治医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医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护理岗位要求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或以上学历(包括后续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回避规定。凡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考人员,不得应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应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