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普陀卫生局招聘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服务普陀社会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级医疗机构事业编制医务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医务人员13名,其中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8名,区人民医院六横分院5名(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医疗卫生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能适应岗位工作。
4.目前在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 资格或在本市县(区)级医院(二级甲等)工作10年以上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学生不能报考。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服从组织分配。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3月12日—13日,普陀区卫生局人事科(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801室)报名,联系电话:3052118。
2.报名办法: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均需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每个岗位报考人数应达到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2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1.考试主要采用笔试和面试。考试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具体操作办法经区纪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予以公布。其中报考医技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应职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后根据专业不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按实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以及相关知识。
3.报考护理岗位的还需参加技能考核。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2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考试内容同上,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护理操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三)总成绩计算
医技岗位总成绩等于笔试*50%+面试*50%,护理岗位总成绩等于笔试*50%+面试*30%+技能考核*20%,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聘用。
(四)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考核不合格,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延替补。
(五)公示、聘用
1.招聘时,总分相同的,优先聘用学历高者,同等学历者取笔试分数高者。
2.考核结果和拟聘人员名单张榜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监察局96178,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2510,区卫生局3013101。
3.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聘用合同,并按规定进行试用,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统一委托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关系。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根据规定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局网站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局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本公告由普陀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