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人员应参加资格复审,具体由市卫生局另行确定并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表(贴照片)及身份证、户口簿(卡、页)和学历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涉及职称、职(执)业资格等条件的,审验相关材料。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市卫生局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测评要素、权重按单位、岗位分别确定,主要考查从业基本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基层工作环境适应能力和业务处理能力。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笔试、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六)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七)公示、聘用与待遇
1、公示。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2、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享受学费代偿政策的人员,聘用后除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以外,在本市(原则上在同一聘用单位内)服务期不少于5年。
4、待遇。本次招聘的人员享受浙卫发〔2013〕9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其中,聘用到B类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2013年应届毕业生(含同期留学归国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后,实施学费代偿办法,按照标准进行补助。其他待遇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八)递补与调剂
1、递补。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出现招考职位空缺,在报考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调剂。对于报名不足规定比例,笔试明确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或因应聘人员未达合格分数线而未能落实招聘计划的岗位,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在取得合格面试成绩的应聘人员中安排一次集中调剂。调剂工作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其有意向并符合招聘条件的缺额岗位。
三、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1、诸暨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zjws.gov.cn/);
2、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对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5-88795069。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不直接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医学全.在线提供,请应聘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四、咨询与解释
(一)咨询电话:0575-87252109(诸暨市卫生局人事科)。
(二)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诸暨市卫生局按有关规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