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取并列人员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对其再次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如本人提出申请,经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本次聘用资格。在该职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政审)
考核由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报考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记录、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以及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四)报名及考试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人员;
(五)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六)受党纪处分在影响期内和未解除政纪处分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的,在该职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八、公示
考核结束,由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由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在该职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合格者,报市人社局审批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其他
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简章由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2—2732760(县卫生药监局)
0852—2525003(县人社局)
0852—2520520(县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852—2527441(县监察局)
习水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三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