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4月21日(星期日)9:00-11:00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主要内容包括语文基础知识、中文写作、法律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考生于2013年4月20日上午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通过考官与考生的面谈和对综合试题的提问,考察应聘者从事本职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入围面试的考生,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交纳80元面试费用。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体检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由市人才流动中心和市职业病防治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考核人员。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淮南市职业病防治所组织实施。因考核不合格产生名额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初选人员在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淮南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市人才流动中心根据市委、市政府淮办发[2008]22号文件规定办理人才派遣聘用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工资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淮人社发[2011]52号文件执行。
淮南市人才流动中心
淮南市职业病防治所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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