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和聘用
市卫生局将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网站上公示一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市卫生局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聘用文件,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入编等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和皖政办〔2006〕13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3072847。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相关事项委托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滁州市卫生局
2013年6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