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我省开始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此项计划于2012年结束。三年内将引领450名大学毕业生实现创业,每年培训创业指导教师50名,对1000名以上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展开创业培训,以帮助有创业意愿和准备创业的大学毕业生享受到更好的创业指导服务。
7月9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0年至2012年,政府将每年为西宁市安排贴息资金1000万元,为格尔木市安排贴息资金300万元,用于支持建设创业园和大学生创业园地。同时为创业的大学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服务,自主创业大学毕业生的贷款额度已提高到10万元以内,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对创办微利项目的大学毕业生,在规定的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允许高校毕业生按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和合同约定,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届毕业生及毕业两年以内的大学毕业生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的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另外,大学生创业见习将被纳入大学生就业见习管理,鼓励支持大学毕业生开办网店,从事创业实践活动。引导大学毕业生返乡创业,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和服务,对返乡创业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大学毕业生,两年内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