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中医院
2013年招聘劳务合同制辅助人员简章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院拟招聘劳务合同制辅助人员20名。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6月14日—6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地点在厦门市中医院门诊五楼人事科。
2、报名咨询电话:5574377,5579785。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
报名表(见附件1)、个人简历、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或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材料。
4、报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参加由我院组织的考试。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当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在3:1或以内时,直接参加面试。超过上述比例的,则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须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岗位专业实践技能等),卷面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2013年6月26日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免笔试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实行当场打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免笔试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二)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一张,按时到我院统一组织体检,逾期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果由我院通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或我院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我院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因故退出的,从岗位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一)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劳务合同制辅助人员名单,并在我院网站公示7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院依据国家和厦门市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二)本次招聘的劳务合同制辅助人员均不办理人事及户籍关系调入手续。
七、其它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本次招聘岗位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秋季)》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最低学历、学位为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学位的,最高学历、学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且均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系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双学历(位)证书须为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sxw_szy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四)年龄、户籍、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3年6月24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如:最高年龄30岁是指1983年6月24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五)本次招聘的劳务合同制辅助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七)本次招聘工作由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电话:5579828。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我院招聘劳务合同制辅助人员工作。
厦门市中医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