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3年补充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简章
厦门市同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区疾控中心)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共招聘1个岗位,2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同安区户籍;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现役军人以及非2013年毕业的高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
(二)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份,报名表见附件二,近期同一底片1寸正面免冠
照片2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并提供能证明符合拟报岗位条件要求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每位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报名点将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收取报名费人民币80元,审查不通过的将告知不通过原因。
资格复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拟报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招聘。
(三)准考证领取
于2013年8月26日后由招聘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和地点。
四、招聘方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进行笔试,以笔试成绩作为面试人选的依据。本次招聘岗位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笔试。
(一)笔试
1、所有报考者应参加笔试,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由区卫生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合格者中按得分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区疾控中心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人员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疾控中心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区疾控中心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再次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区疾控中心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同安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mta。gov。cn/)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同安区劳务派遣公司按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根据区疾控中心考核情况,表现合格者,合同可续签。
(二)聘用人员的工作、收入待遇按劳务派遣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可向区疾控中心办公室咨询。
(三)本次招聘人员的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其他事项
(一)大专学历不限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
(二)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3届毕业生。2013年9月30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报到上班,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到岗,应提前向区疾控中心请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及面试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当即取消此次录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工作在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进行,并邀请行风监督员进行监督。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日至2013年8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厦门市同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办公室;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阳翟二路66号(厦门市第三医院后面,同安区阳翟小学旁)。
(三)咨询电话:0592-7199318;0592-7022034
联系人:张燕琴,陈亚婷
(四)报名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
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成绩单)、报名表(见附件二)、近期同一底片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厦门市同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工作。
厦门市同安区卫生局
201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