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由各中心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卫生局网站www.med126.com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一)考务咨询电话
省卫生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25—83620823;联系人:严周忠袁园
(二)招聘咨询电话
各中心(筹建单位)联系电话:
第一医院电话:025-86623374 联系人:徐骏
第二医院电话:025-83626216 联系人:赵长瑛
脑科医院电话:025-82296416 联系人:潘蕾
儿童医院电话:025-83301860 联系人:何勇
市中医院电话:025-52205403 联系人:沈红
口腔医院电话:025-83620188 联系人:陈珺
胸科医院电话:025-58619627 联系人:史忠
职防医院电话:025-85411869 联系人:张雯
(三)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市卫生局纪委(监督室)电话:025-83617837;监督人:林笃源
南京市卫生局
二0一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