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内容:相关医学知识和公共知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5)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和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分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标准由卫生主管部门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通知〉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体检形成缺额的,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网上另行通知。
(六)考核
由泰州市卫生局及招聘单位组织。考核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因体检、考核不符合要求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州市卫生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不报到(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人员正式签定聘用合同前明确放弃聘用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拟聘人员在签定聘用合同后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23-86393166(泰州市卫生局)
0523-86606567(泰州市公务员局)
招聘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泰州市中医院:周晖0523-86611394
泰州市口腔医院:高红媛0523-86392178
监督电话:0523-86839722(泰州市纪委)
0523-86393177(泰州市卫生局)
指定网站: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市卫生局网
泰州市卫生局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