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入围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相关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公布。
(四)考核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要求,由卫生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聘用
1.体检、考核合格,经公示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报考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岗位的,按报考单位和岗位进行聘用。报考120急救分站(丰惠、章镇、盖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随车医生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择岗,并进行聘用。报考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岗位的,如已在本市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由原单位聘用;如遇原单位满编的、已在本市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未在本市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录用人员由市卫生局统一调配,具体调配方案另行制订。
2.录用人员均实行聘用制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上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六)递补
考生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市卫生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岗位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考核工作。
四、其他规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面试、体检、报到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
3.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
4.不服从岗位统一调配的。
(二)已与市内外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与录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
(三)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见习期内发现有精神疾病的,经绍兴市级医疗卫生单位鉴定确认且不宜任职的,予以辞退。见习期内未通过首次相应执业资格考试的,允许延长一年,两年内仍未通过相应执业资格考试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次招考聘用到上虞市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咨询电话:0575-82116899 0575-81227210
相关网站:上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med126.com、上虞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虞市卫生局网
上虞市卫生局
上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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