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并人社发〔2012〕33号《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规定,结合工作岗位需要,经研究决定,为我区13个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0名编制内全额或差额财政供养事业人员(各单位具体招聘招考简章附后)。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和方式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符合报考岗位学历要求。
3、有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须国家正式干部),符合报考岗位资格要求;本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现有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4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 6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 周岁及以下(1973年 6月1日以后出生);护理、助产专业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的学历、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按照用人单位招考简章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6、具备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资格。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二)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太原市卫生局网站(www.tyws.sxws。cn)。
考生请于2013年9月11日8:00—9月15日18:00,登录太原市卫生局网站(www.tyws.sxws。cn)首页,点击页面右侧“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如实填写、准确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招聘单位在收到报名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出审查意见。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须与二代身份证信息一致。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一个工作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9月15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9月15日18:00至9月16日18:00,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笔试、面试等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
(三)、通过资格审查后从网上缴费系统交报名费、考务费。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门40元,每位报考人员交费共计9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 9月17日18: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报考人数要求
1、各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以上,比例不达要求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直至取消本招聘岗位名额,同时将取消的该岗位名额调整到其他招聘岗位使用。取消和调整的岗位情况于2013年9月18日在太原市卫生局网站公布。
2、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13年9月22日8:00—18:00。资格审查顺延一个工作日。
四、笔试
(一)、报考医疗卫生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医学伦理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基础知识等;专业科目内容为本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
(二)、报考财务会计、法律、信息技术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
(三)、笔试时间地点在太原市卫生局网站网上另行通知。考生在通知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请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本人须打印并提供准考证、网上报名表、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相应专业执业证书、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非在职人员出具人事档案关系所在部门证明),已婚人员携带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符合国家规定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五类人员,须按规定出具省或市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加分证明材料,到太原市小店区卫生局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如果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填报不实,取消应聘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
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的3倍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报考医疗卫生岗位的面试采用问答和实际操作的方式,时间15分钟。报考财务会计、法律、信息技术管理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评委现场打分,取加权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如某招聘岗位面试时出现只剩一名考生参加面试,其面试成绩必须高于70分以上。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太原市卫生局网站(www.tyws.sxws。cn)另行通知。
七、体检
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在区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由本人负担。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由区卫生局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并对其学历、学位、资格等信息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九、聘用人员性质、待遇
按照小店区政【2013】51 号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太原市小店区201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的意见》,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国家规定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实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险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小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招考简章
附件2:小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统计表
附件: 【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统计表.xls】 【招聘简章.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