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被开除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5、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7、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随时取消录用资格。
九、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med126.com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确定人事关系后,受聘人员必须服从医院专业安排,并在五年内不得报考其他单位或调离。受聘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医院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招考程序、考察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发生。
十一、以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惠路112号,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原毕节地区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857—8294040邮政编码:551700
联系人:鲁老师、王老师
贵州省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