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医院按规定报遵义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规定的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十、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的监督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一、本招考简章由遵义市第四人民医院(遵义市传染病医院)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2-8472236(遵义市第四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852-8662655(遵义市人社局)
0852-3119518(遵义市卫生局)
0852-8981609(市纪委第五纪工委)
遵义市第四人民医院(遵义市传染病医院)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