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和聘用
(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在保亭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监督电话等。
(二)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者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四)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同时受聘人员按《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须和组织人事部门签订在我县服务满五年(含试用期)的协议,除参加公开选拔、公开遴选需调动外,一般在五年内不办理县外工作调动手续。
(六)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招聘人员工作,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包括聘用期)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县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监督举报电话: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现象。举报电话:83668486(县纪委信访室);8366845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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