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天津和平卫生系统招聘人才简章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精神,将组织开展和平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忠诚党的卫生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2.应聘人员学历应为本科及以上,同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护理(助产)专业可为专科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以上学历为全日制脱产。
3.具有本科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0岁以下(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招聘条件中注明“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学历可放宽至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出生日期应为1972年9月30日以后。
6.2013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受前款年龄限制。
7.专科学历必须为本市户籍(不含宝坻区、武清区、静海县、宁河县、蓟县)。
三、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招聘计划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13年9月30日至10月14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考试报名和交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5日16:00结束。
招考单位将于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收费90元)并打印准考证及报名表。
缴费时间:2013年10月23日9:00至10月31日16:00结束。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1个单位的1个岗位,网上初审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区卫生局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