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拟录人选在长沙高新人才网公示7天,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聘用审批
公开招聘人员按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享受聘用单位正式员工同等待遇,实行聘用制管理,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进行严格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正式员工。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长沙高新人才网、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
(二)正式录取后,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服务期至少3年,被录用人员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
(三)对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已录用者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本公告由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纪检监察电话:0731-88995359
政策、技术咨询电话:0731-88995524、88995593
长沙高新区卫技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0月9日
附件:2013年11月长沙高新区卫生系统招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