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参聘资格。
(五)聘用上岗
体检合格的毕业生按照成绩从高到低自主进行岗位选择,并在县卫生局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经培训后签订聘用合同。
四、优惠条件
2.服务我县的大学生志愿者加5分(包括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健康计划和大学生村医)。
3.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五、待遇与管理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一)本次招聘的医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与受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龄从正式聘用之日算起。
(二)本次聘用的人员必须在本单位服务5年以上,中途不得调离受聘单位。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张北县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刘建平(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孙海英(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文春(县卫生局局长)
闫树林(县监察局局长)
郭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杜建国(县财政局局长)
武云峰(县编委办主任)
张荣(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北县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文春同志兼任,负责具体招聘事宜。
七、纪律监督
对于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5216055、5238487。
八、其他事项: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均在张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专业知识考试、体检、岗位选择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张北县卫生局
2013年11月